出于个人不良习惯,我不由得想要反驳他这么一回:“很精彩啊。不过呢,要是我的话,是要将它直接写成一个杀人事件的。”
“这恐怕有点难度吧。”
“有什么难的?要我说的话,什么窗没关好,年轻姑娘发生脑贫血,两个偶然因素同时出现才不合情理。反倒是合情合理地解释一切,更加简单明了。”
“此话怎讲?”
“有个男的,把那女人喊来,叫她用假名字登记住宿。然后利用旅馆里空无一人的当儿,搞到了钥匙,邀那女人一起进入那个浴室,目的就是要干掉这女的。动机嘛,有的是,随便想一个就行了。他瞅准了机会,摁住那女人的脖子,将其淹死。然后就将女人的内衣什么的全都扔到窗外,穿上女人的棉袄偷偷地出来,再溜进女人的房间,马上换上女人的滑雪服,戴上她的滑雪帽和防雪眼镜。这样就几乎看不出是男是女了。随后就不慌不忙地穿上女人的滑雪板,到外面滑上一圈,来到窗户下后,再把身上的一切都脱下来,扔掉。”
“然后,再从窗户翻进浴室,穿上自己的棉袄逃走吗?”
“嗯,差不离吧。不过这个男的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要对旅馆内的一切了如指掌;必须在当天留在旅馆里;必须能随意使用钥匙;最后还必须能只系着一条兜裆布飞奔而出!”
当我一口气将这些全都说完后,青年的脸色发黑,五官都扭曲变形了。我将手搭在旅行箱的把手上,继续说道:“这仅仅是一个侦探作家的空想而已。要是我的话,是会将你的故事写成这个样子的。不过,作为‘密室杀人事件’来说,似乎太简单了些。其中唯一让我佩服的是,犯人足够狡诈,能瞅准大人物到来的当儿,利用当局的手将事件抹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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