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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人家黄犬?偷人家道具?偷人家小孩?偷人家小推车?偷人家女朋友......的心?
把整个彩螺广场搅得鸡犬不宁,最后还能安然离去?
你小子到底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事已至此,斗篷女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故意的!
咬牙切齿,她是恨不得将那小子的下落说出来,好为人民大众服务。
可......问题在于,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啊!
“那您可能找错人了,我并不知道关于那逼......那个家伙的信息。”
斗篷女竭力按捺平静地说,只想将眼前民经尽快打发走。
但她这话说出来根本没人信。都到这份上了,能叫不认识?
看着这个女生不知悔改,民经痛心疾首。
“你可能是一个好人,但你的男朋友肯定是一个混蛋,听我们一句劝,不要再包庇他了,把他的信息告诉我们,更何况你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怎么能毁在那种人手里?”
咳咳,看来是咬定她了吗?
也怪,毕竟她和那小子同出现在这么一个狭小的房间里。
“我们只是今晚才在半道认识的。他骗我去买套,然后就一个人出去了。”
斗篷女又说。
话一出口,她就意识到有什么说错了。
“半道认识?”
李经察若有所思地瞧着她,衬衬下巴。
“今晚才在路边认识,今夜睡炕头?”
再加上她后面一句充满暗示的台词。
几个经察都不由地摇摇头。
“这年头啊,卖淫招嫖抓得紧。”
也对。
那个男的跟个混世魔王一样,做出这种事情没什么奇怪。
只不过......
现在地下行业的魔爪都伸到这种清纯类型的校园女生身上了吗?
得严管,今后还得严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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