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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喜欢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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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陆知南对她说了这句话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观察他比起游戏更喜欢去做的事,可直到高二下学期结束,她都没有发现他除了游戏以外,还喜欢做什么。

在学校里的他跟打游戏时的他完全是两个人,就像是没有灵魂的机器,任凭体内的程序支配他工作,一点也不走心。

升到高三前的那个暑假,学校里设置了高三复习班,全天有课。那时一直想让她出国学习的爸爸妈妈也妥协同意她去参加艺考试试,她每天往返于学校和jasmyn老师家,学习的同时还要兼顾学习美术,她也没有心思再去探究陆知南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

高三开学,学习的氛围越来越紧张,父母老师的期望就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了众人身上,让人喘不过气来。

她也一样。

所以她空闲时间里有时会跟着林书锦秦西蜀他们一起去打游戏,来放松自己,慢慢的,陆知南加入了他们。

比起跟林书锦秦西蜀她更喜欢跟陆知南一起打游戏,因为陆知南不像他们两个人,是用嘴巴打游戏,话多到她耳朵都要炸掉。

最重要的是陆知南不止玩的特别好,而且跟她双排时,就算因为她输掉比赛,他也从来不会对她生气。

正好的青春,遇到了正好的人,她觉得她喜欢上了陆知南。

少女怀春,分不清这喜欢是真是假,但此后她看到他的每一眼都怦然心动。

高三上学期的那个圣诞节,班里组织聚会,陆知南明明没喝醉,却大胆的把她按在包间外的阳台角落里。

暮色四合,彩灯初上,他立于灯光前,毫无烟火气。

他用力的抱住她,声音低沉又克制,嘴里说着她听不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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