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让您知道:不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喜欢我的搭档强尼·迪林杰尔,联邦调查局的梅尔文·珀维斯——埃德加·胡文的得力干将,他就非常讨厌强尼;至于其他人,强尼有办法让他们喜欢他,他总有办法逗人们乐。上帝最终会有定论的,这是他过去常说的话,人们怎会不喜欢持这种人生观的家伙呢?
人们可不想让这样一个人死。如果你知道有那么多人仍说1934年7月22日联邦政府警察在芝加哥电影院附近击毙的人不是强尼,你一定会很吃惊。首先,因为是梅尔文·珀维斯负责追捕强尼。除了是个卑鄙狂徒,珀维斯还是令人讨厌的蠢货(他是那种不管窗口是否开着,你都想把他从窗口扔出去的蠢货)。从我这里你也听不到对他有一点好的评价。那同性恋的纨绔子弟,我是多么恨他啊,我们所有的人都那么恨他!
在威斯康星州的小波黑米亚枪战后,我们从珀维斯及其爪牙的手中逃脱,我们所有的人都逃了出来!那年最大的悬念就是那该死的娘娘腔是如何保住了他的乌纱帽。强尼曾说:“埃德加不可能让女人为他口交!”我们都大笑!珀维斯最终抓到了强尼,他在电影院外设下埋伏。强尼从小路跑开时被他们击中了背部,强尼倒在垃圾和猫粪中,说了句“怎么会这样”,就死了。
人们仍不相信这事实。他们说强尼很帅,帅得就像电影明星,而那些警察在电影院外击中的那家伙是个圆脸,肥肥胖胖的像煮熟的香肠。强尼还不到31岁,而警察那天晚上击毙的那家伙看起来显然有40岁了,而且(说到这里人们压低嗓子,近乎耳语)每个人都知道强尼·迪林杰尔的阴茎有路易斯维尔·施郎杰的那么大,那个中了珀维斯埋伏的家伙却只是普通的15厘米长。还有就是他上唇的伤疤(你从停尸间里拍的照片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伤疤,像个溜溜球吊在我老搭档的头上,看起来很庄严,好像再一次告诉全世界犯罪不会得报应),那疤痕把强尼的胡子断成两半,而每个人都知道强尼没有那样的疤痕,看看他其他的照片就知道。谁知道还有没有更多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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