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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节 刘玉喜的喜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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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刘玉喜真的飘得不知天高地厚了。他头戴一顶日本人的战斗帽,上身是一件黑绂绸褂子外套棉袄,下身穿一条黄马裤,脚上蹬着一双翻毛牛皮鞋,肩上斜挎着支匣子枪,屁股后面跟着一群侦缉队的特务。这些走狗只要看着谁不顺眼就会龇牙咬人,先是摆摆手让人家停下来,然后再摇头尾巴晃地走过去打量打量,随口就是一句:“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接着就是抓人送日本宪兵队,轻者一顿毒打,重者连命都得丢了。

刘玉喜觉得自己有了日本人做靠山,便可以为所欲为,为非作歹了。按照漠北老百姓的说法,这就是扬风扎冒得都不知姓啥了。赤岭街上的人一听说刘队长来了,赶紧开溜,惟恐避之不及。

俗话说“狼走百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刘玉喜只要听到骰子响就走不动道儿了,手指头发痒了。不久,他就成了赤岭街赌场里的常客。

这一天,李山带着他的小分队进了赤岭街里。他们有的化装成擦皮鞋的,有的化装成拉车的,有的上饭店当伙计,还有扫大街的……都在监视着刘玉喜的一举一动,以完成此次的“杀狗行动”。但刘玉喜也知道自已干了太多的坏事儿,要是让八路军逮着那就没他的活路了。所以,他走在街上都会要求侦缉队的特务们不离左右,手枪的枪口向下,大张着机头。每当他去赌场赌钱时,更要带上十几个跟班的亲信,把门审查的把门审查,近身护卫的近身护卫。

经过几天的秘密侦察,李山摸清了刘玉喜的行踪规律,觉得还是在赌场容易下手。这是因为刘玉喜在星期日、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不会进赌场,这四天是他值夜班的日子,其余的时间是天天都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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