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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顿是铁牦牛兵团的统领。
他在奉命撤出主战场,来追杀李承政一行人的时候,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是滋味。
倒不是因为他想多在战场上立功,而是因为他对之前那一场战役心有余悸,作为矮人部落的首领,一生大部分都在征战当中,遇到的敌人有强有弱,可是,想炎军那种,悍不畏死的军队,终究还是很少见的。
真正可怕的敌人,不在于它是如何的无敌,而是在于它无论战败多少次,无论死了多少人,无论被打散多少次,他们却能一次次站起来,打不死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也是最可敬的敌人。
易地而处,如果把自己换成炎军的将士,菲尔顿觉得自己可能也能做到这一点儿,可是,他自己能做到,不代表他麾下的人都能做到。
个人至于战场,跟蝼蚁没有什么区别,一个人的勇猛无敌,放在战场之上,不过是稍大一点儿的蝼蚁而已,就算那些超脱世外的修行者,把他们投放在战场上,也不过是一群会飞的蝼蚁。
菲尔顿很庆幸,他有一支铁牦牛兵团,如果让他们离开铁牦牛,舍弃这个优势,跟敌人面对面的硬刚,或许,他们能赢,但是,绝对不会赢的那么轻松。
当然,战场就是战场,不是比武招亲的擂台,没有人会主动放弃自己的优势,因为放弃优势,就以为选择了死亡。
那群到现在菲尔顿都不知道番号的军队,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也让他记住了那面残破不堪的战旗,不过,尊敬只是众多情绪当中的一部分而已,越是这样的军队,在战场上越是不能手下留情,要么就一鼓作气把他们彻底打死,要么就是招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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