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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晨钟敲过不久,杨书就出了趟门。
回来时,手中还握着一个锦盒。
哮天犬早已卧在门前等候,见到他的时候,整条狗都机灵了!
初夏清晨微寒,露水重,一只喜鹊停在墙头,鸣叫不停,料想该是个好天气。
有诗云:
晨光出照屋梁明,初打开门鼓一声。
犬上阶眠知地湿,鸟临窗语报天晴。
此情此景,倒是颇为相合。
杨书嘿嘿一笑。
在哮天犬期待的神色中,他也不多耽搁,缓缓推开了锦盒。
自是那支差点成精的老山参。
俗称棒槌!
在很多传闻中,名贵的人参几乎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便是一条参须,也有其神异之处,仿佛吃过就能升天。
但人参又不是仙丹……当然没这么神奇。
不过其补气益血,强身健体的功效倒也做不得假。
“若被人知道,我买这东西来喂狗……不知会作何感想啊。”
“汪!”
“确实,你也不是普通的狗。”
说着,杨书将其抛给了哮天犬。
人参最好的用法,该是水煮,泡酒也可,但对幼年神兽来说,整株吞了是最好的。
果然,哮天犬高高跃起,大嘴一张,不知怎的,就将与其身长相若的人参吞了下去。
落地后寻个角落,悠闲卧着睡去了。
天眼一扫,其身周灵光氤氲,吞吐不定。
若用通俗的词语来描述其状态。
进化中!
倒不是人参的功效如此强力,只是积累到了,差个引子。
这状态需要点时间,杨书可不会愣等。
他回到书桌前,拿出昨晚写到一半的白纸,上边是今天要讲的故事。
席方平讲完,自然得开个新坑。
当然……不是牛郎织女。
这种被压抑男女之情,其内核该是古时的青年人,对自由恋爱的一种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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