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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联想到很多东西,比如如果他和秋洺,是秋洺先结婚的话。
那么自己会去参加她的婚礼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不会去,他不做没必要的事情。
但也不是一辈子,都不会做没必要的事情,比如今天邀请秋洺来参加自己的婚礼这件事,很没必要,但还是做了。
还想再看她最后一次,给她写过上百封情书,用单车载着她绕过整个邺城。
邺城有一条街叫学府路,拥有这样一个刻板名字的路,其实道路两旁种满了樱花,樱花盛开的时候,自己都会骑着车,载着她在那条路上慢慢骑行。
她曾说,我唯独这刻希望时间永远静止,俞任,我就和你永远在这条飘满樱花的路上待着。
我真的爱过,所以想选这样一个不会犯错的场景,最后好好看你一次,可我还是高估自己了,我并不敢多凝望你,终究是有愧疚的。
对不起,我的初恋女孩。
秋洺举起玻璃杯,喝光里面的可乐,把手捧花插进杯子里,直到最后离开,那捧花都静静待在玻璃杯子里。
秋洺想,这样很好,让我对你的爱,还有最后一点留念,都和你的结婚捧花一起留在这儿吧!从今往后,我要好好生活忘记你。
晚上我们一起去风情小筑喝酒,那里只招待女客人,所以丁贺和贺林就被打发走了。
可等我们找好了靠边的位置坐下,点了好几种低度果酒还有瓜子,果盘之类的以后。
发现贺林傻兮兮站在玻璃窗外,对着我们挥手,还有一个人用背影对着我们,是丁贺。
冬冬跑出去和他们叽里呱啦说了半天,最后还给了贺林一个亲密拥抱,才让贺林带着丁贺离开。
秋洺看着外面的他们道:“你看咱么冬冬这个小男朋友,真是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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