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大年三十下午,从医院跑出来后,胡乱到大雁塔、钟楼附近逛了一阵,也不好到同学家去,唯一的亲戚———娘舅家,更是不想去,那一家人也都势利,不仅从骨子里,根本瞧不起她这个靠父亲蹬三轮活人的外甥女,而且每次去,拿的东西少了,都是要看舅娘脸色的。最后,她干脆住进了刁大军住过的那家五星级酒店,既然是过年,那就好好过一回,反正钱这东西,自己不花,刁顺子还是要让其他女人花完的。
高级酒店真的很美,很舒服,她住进去,先把温度调到二十六度,然后泡到池子里,直到大汗淋漓。外面的风,在高楼的玻璃窗上碰撞、敲击、抽打个不住,并且是发着厉鬼一般的怪叫声,加之不停升空的烟花爆竹,从落地窗,投射进室内各种玻璃器皿和镜片上的,便是十分光怪陆离的奇异魅影了。她躺在浴盆中,用水轻轻拂去脸上的灰尘,她甚至感到那灰尘是颗粒状的,连嘴里也被沙化了,她对着龙头,漱了一下口,吐出来的水,竟然跟黄河一般浑浊,足见今夜西京城的寒风,是裹挟着怎样复杂的物质,在满城无孔不入的。而现在,这一切都被严严实实地阻挡在外面了,室内,已是温暖润泽的春天了。
她静静地端详着自己的身体,几乎连每一个关节都不放过,她要找出自己与别人的不同,除了这张脸,长得实在令她奈何不得外,这身上的哪一寸,哪一公分,又比她乌格格差了多少,怎么乌格格就有了“高大上”,而自己还是这等落魄的模样呢?她在一点点揉搓着身体的各个部位,揉着搓着,就发现了自己与别人的不同,尤其是皮肤的质地,几乎完全随了刁顺子,胳膊上,腿上,甚至屁股上,毛囊都呈颗粒状,用手抚摸过去,甚至有滑过砂纸一般的感觉。人家乌格格,就不是这样,虽然粗胳膊粗腿、甚至大骨节、大屁股的,可她们在一起洗澡时,她抚摸过,那是如绸缎一般光滑润泽的白皮肤,而自己粗糙的皮肤,还呈褐红色,特别像刁顺子刚扛过箱子的肩头。自己虽然个头不低,可腿多少有点O形,那也是完全随了刁顺子,也许都怪那些年,跟他一起去装台,喜欢帮人家搬道具,搬戏箱的缘故,搬着搬着,这腿就跟那些装台人的腿十分相似了。越看她越是恨着刁顺子,最后,干脆搭上很多浴液,将一盆水变成泡沫,把不想再看的身体,全部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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