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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面前的这只手,角角一时不敢相信。
手是红鸦的小手,纤细,又粉嫩粉嫩的。让角角不敢相信的当然不是这只手,而是手掌上的东西——一颗散发着扑鼻异香的丹药。
丹药只有指甲壳大小,小小的一粒。但是上面的灵力波动,却比贾杰给自己的那颗二品灵石还要大许多!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好东西!其价值恐怕还远在那颗二品灵石之上!这样的好东西,是给自己的么?
角角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就是红鸦的宠兽。可能因为在炎族所有宠兽中,自己资格老一些,又因为红鸦的关系,显得格外受人看重一点。但是那又怎样?宠兽毕竟是宠兽,畜生而已!
角角虽然在贾杰面前显得有些放肆,但那是有分寸的,它想扮演的角色,也只是一头有点恃宠而骄的宠物而已。它知道贾杰不会生自己的气,看在红鸦面子上嘛!这样的行为,可以给主人到来欢乐,也许会让主人更加看重自己一些。说得直白点,那就是在作秀,为了更好的生存而作秀!
角角不想这样,可是没办法。这就是洪荒的现状。虽然有拿宠物当伙伴的,但更多时候,宠兽只是被奴役的对象,稍有不顺,不是整天遭毒打,就是被主人抛弃,甚至失去性命。
角角很小心地活着,只为增加一点在主人心中的地位,更好的活着!
前几天从山谷回来,贾杰看自己辛苦,就赏给了一颗二品灵石。这可把角角高兴坏了!灵石中蕴含的强大灵气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这就是自己在炎族的地位啊!除了那头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土巨人外,谁有这个待遇?就是其余的三头六阶妖兽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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