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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暗至明之处,往往一点杂色便皎如日星,极容易辨识,而黑白交替的灰能蒙蔽气息,又总能让人错觉周遭无恙,似空无一物。人从暗影斑驳的角落里现身之时,阿奴疑惑揉了揉眼睛,明明阁楼里空空如也,想不到竟还真能藏得下人。
那人提着酒壶出来,同样疑惑开口,“你这鼻子属狗的?”
苏锦打量着对方没有立即回话,这俊朗的男子穿了一身夜行黑衣,眉如墨画,口似涂彩,还嵌着一双寒星点珠般的眼眸。这皮囊,简直好看得令人发指,若是江湖上百晓堂那群无聊之人也像评定美女一样出一则美男榜,此人说不得能摘魁。而他一身近乎完美的隐匿身法更是了得,如果不是残存一丝酒气,自己实难发现。
“当日水牢的确欠了你,偏巧我不喜欢占人便宜,若不介意,自然能接着喝几口!”
那人随手掷出酒壶,苏锦抬手要接,可光芒一闪就已穿过虎口,撞在胸膛,感觉像矮骡子的大锤狠狠一砸,足足有千钧之力。苏锦身形震退数步又摇晃了几下才站稳脚跟,随即一口血水从嘴角溢出。
阿奴见状,急呵一声少爷当心,马步一扎便作势拔剑,却见苏锦赶忙摆手,要是被人一葫芦砸死就真成了笑话,他揭开葫塞若无其事喝了口之后扔回,笑着说道:“掺多了水滋味平平,还不知阁下名讳,何况酒葫芦砸人,也不是还礼之道。”
那人眉宇紧皱更加疑惑,“黄粱,受人抬举送了个‘盗圣’的雅号。听闻博山侯府的小少爷自幼多病,我还以为只是老侯爷藏锋,莫非,你真不会武?”
“杀鸡算吗?”酒水穿肠并不好受,还好嘴里的余腥淡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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