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老牧师穿着星期日才穿的衣服来到楼下。她现在还不怎么关注哪天是哪天。不过,她可以确定,今天是星期四。有一次,他告诉她,牧师的长袍帮助他记住自己的身份,帮助他克服自己爱生气的毛病。不管怎么说,他这身打扮站在她面前,还没吃早饭就提醒自己的身份是牧师,应该如何行事。他说:“早上好!”
她说:“早上好。”除了等他开口说出自己心之所想,无事可干。她给他的杯子里倒满咖啡。他坐了下来。
这时响起一阵敲门声。他去开门。她听见他和什么人说话。回到厨房之后,他对她说:“是鲍顿的儿子泰迪。他已经去了一趟那座小棚屋,给那个小伙子留下几件尺寸更合适的衣服。鲍顿也亲自出马,大清早就去帮忙。泰迪想亲自去看看。他快当上医生了,心想那个小家伙也许需要他的帮助。可是连他的影子也没有看见。我们昨天晚上留下的东西动也没动。”他说,“这事儿很让我难过。我们把他吓跑了。”
她说:“这也不是谁的错。”
他站在那儿,手放在椅背上看着她,显得疲惫而严肃。她仿佛看到他年轻时的模样。他说:“有的人你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了解他,可是有的人你和他一起待了一辈子,也不会真正了解他。那个细雨绵绵的星期日,你第一次走进教堂,我就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你。这真是不同寻常的经历。真的。”
“可是你并不真正了解我。”她说。因为他不会说出这样的话,而她准备再听他说出这样的话“我不了解你”。
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许是这样。”
“就是这样。”她不想站在那儿等着听他说出这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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