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灿/译
应该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真是毫无头绪。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二人称?抑或第三人称复数?还是源源不断地臆造出毫无意义的叙述方式?假如可以这样讲:我也就是他们看到月亮升起来了;或者这样讲:我也就是我们的眼睛痛;甚至于这样讲:你那金发的女人曾经是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面前飘忽不定的云彩。真见鬼了。
开始讲故事吧,假如能够走开,去喝瓶博克啤酒,同时机器还自动运作(因为我用打字机写作),那就太完美了。这可不是随口说说,确实会很完美,因为将要讲故事的这个漆黑的洞口也是一台机器(但是跟打字机种类不同,这是台康泰克斯1.1.2相机)。和我,你,她——那金发女人——或者云彩比起来,一台机器也许会更了解另一台机器。但是我可没那么幸运,我知道如果我走开了,桌上这台雷明顿打字机就会像石雕般纹丝不动,一直运动的物体一旦静止下来就会显得死气沉沉。所以我必须写下去。要讲述这个故事,我们中的一个都必须写下去。还是由我来写比较好,因为我已经死去,更加了无牵挂;我眼前只看得到云彩,所以能够专心思考、专心写作(那边又飘过一朵云,镶着灰边)、专心回忆,因为我已经死去(我也活着,这可不是要骗谁,到了恰当的时候自然会水落石出。我还是从过去、从起点,从我还活着的时候讲起吧。到头来你会发现讲故事最好还是从头开始)。
刹那间我问自己为什么偏要讲这个故事,我们竟然会开始质疑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什么,即便只是质问自己为什么要接受晚餐的邀请(这一刻飞过去一只鸽子,我觉得像是麻雀),或者为什么听别人讲了个好故事,立刻就会觉得百爪挠心、坐立不安,非得闯进隔壁办公室把故事复述一遍才痛快,才能回去安心工作。据我所知没人解释过这种现象,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开始讲故事。讲故事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因为毕竟没有人会为呼吸或者穿鞋这种事情觉得难为情;这些都是人之常情,除非出了什么岔子,比如鞋子里发现了蜘蛛或者呼吸的时候感觉有碎玻璃划过,那么就一定要说出来,告诉隔壁办公室的同事们,或者告诉医生:“哎,医生啊,我只要一喘气就……”一定要说出来,一定要解除百爪挠心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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