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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无巨细,皆可用明文军规约束,普通将领可能无法有诸如李孟羲和刘备这样深远的思虑,但是只要按照军规行事,就等任何于一个泛泛之辈,就能拥有和李孟羲刘备甚至更多智谋之士同等的智慧,同等明智的处理方式,这是很重要的。
本是讨论防人之心不可无,然后又扩展到了败军之将是否可堪立用,然后又扩展到如何对待败军之将才最合适,然后又扩展到了军规军律。
也不知刘备服没服李孟羲举一反十的强大扩展能力,刘备很认同李孟羲的说法,两人一致认为,对待败军之将,应先善待以安其心,然后是处罚还是降职,容后再算。
还有一事,刘备虽没明说,但李孟羲已经自悟到了。
军队还是应该“任人唯亲”的,这里所说的任人唯亲,不是任命和自己关系亲近的人,而是更扩展的意思。
比如,挑选将领,应该挑选父母妻儿尚在,家眷在我军后方的人当将领。
而若是明知此人家眷都在敌方势力范围内,还让此人担当重任,那不是明知道有狗,还丟肉包子的吗。
按好听一点的说法,有家眷在我“控制”之下的将领更有稳定性,其实就是有人质,所以能确保将领的忠诚度。
但这也不尽然,兄弟倪墙的事不少见,父子反目成仇虽然极少,但也不能避免其可能性。
更何况,还有一些不能以常理思考的人,纵然家眷还在我军后方,他还是临阵倒戈了。
人永远是不可控的变量,再好的军规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有效。
问题深处到了这里,最初的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立用败军之将,有一定临阵倒戈的概率。
懦弱之人比勇敢之人倒戈的概率更大,将领在我军中跟人有矛盾,看矛盾大小,倒戈的概率也有不同;敌军有人与我军将领有旧,倒戈概率又大了一些;而若是此将领无有家眷在我后方,儿家眷全在敌军势力范围内,为倒戈概率还将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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