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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木高峰?插标卖首之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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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大街上来来往往,有着不少负刀背剑的江湖客,很明显,许多都是刘正风金盆洗手邀请前来观礼的。

郑健抹身进了一家酒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注意听着酒楼中食客们的传言。

这自古以来,酒楼客栈便是江湖传言最多的地方,毕竟谁都喜欢喝酒的时候聊一聊江湖上的新鲜事不是?

就在此时,郑健目光一凝,看到了一个人!

准确的来说,是一个驼子,形貌丑陋,但眼神却颇为凶厉。

“塞北明驼”木高峰!

郑健一眼便认了出来,原著中此人恶名罩住,阴险毒辣,没想到自己此次下山,碰到的第一个剧情熟人便是这家伙。

其身畔,还有个驼子!

郑健目光扫过,顿时心中大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木高峰旁边,不是乔装打扮的林平之是谁?

只见其灰头土脸,衣衫褴褛,哪里还有当初富家公子哥的模样,显然,还是如同原著一般,落到了木高峰手中。

郑健看到林平之的同时,林平之也瞧见了郑健,眼里顿时泛出了希望的光芒,当初有过一面之缘,他还记得这个家门口碰见的年轻人。

可下一个瞬间,林平之就收回了目光,“那位大哥年纪轻轻,绝非这木高峰的对手,我,我又如何能将他一个无辜之人牵扯进来……”

林平之此时,心中依旧存着善念,虽然他恨青城派之人入骨,亦恨眼前的木高峰,可他却不敢有丝毫表现出来。

郑健将林平之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他并不笨,略微思索,便知道了林平之的顾虑,当下哈哈长笑起身。

酒楼之中,原本喧闹之极,可郑健运气之下,笑声竟掩盖了所有声音,传遍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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