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盖伯将军二十年来第一次杀人,但这并非他的本意,他只想击昏对方,拿走武器而已,没有其他意图。对方只是一排哨兵里的其中一个。这群哨兵走在法院大楼南方,队形拖了一百码,两两胡乱间隔开来。盖伯在林间跟过来、跟过去,打量着这群哨兵,他们的队形歪歪斜斜,两两相距大约四、五十码,两个走在路肩,其他人走在森林里。
盖伯以他自己与白色建筑间的一直线为准,挑了个最靠近这条直线的人,这个人一定会移动。盖伯要能直接下手,而且又需要武器,所以他选了这个人,慢慢靠过去。他从森林潮湿的地面抓起一颗拳头大的石头,慢慢走到他身后。
他们因为训练不够精良,让整件事变得容易许多。哨兵屏障应该是机动的,不管受命要守卫的范围是哪里,他们都应该沿着范围,从一头走到另一头,这样就能涵盖每一吋土地,而且旁边的人如果遭到埋伏或被击倒在地时就能发现。可是这些人却静止不动,只是站在原地观察着四周,聆听动静。下下之策。
被选到的这个人戴着一顶军便帽,迷彩的颜色却不对,灰黑相间,特别适合用在都市里的环境,但在阳光斑驳的森林里却没有效果。盖伯走到他身后,朝他丢出石头,正中他的后脑勺。
这一下丢得太用力。难就难在人各有差别,要击昏对方,不是每个人都用同样的力道就能成功,不像打撞球,想把球撞进底袋,差不多都能知道推杆要用多少力道。但头盖骨就不同,有些比较硬,有些比较软。这个人的头骨叩的一声,像敲蛋壳一样,最上方的脊椎断裂,人还没倒地就已经丧命。
“可恶!”盖伯喃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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