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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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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个犯罪分子在第一次犯罪就被强制执行死刑,怎么会有第二个受害者出现?事实上那种穷凶极恶的罪犯为什么不是被判死刑?犯罪成本太低。

对着这一类人根本就不能饶恕,宽恕个毛线!就应该让那些混蛋罪有应得,就算是没有偿命,也不能让他出狱,给他再一次作案的机会。

最可怕的是凶手导致第二个孩子死后,竟然还是死缓!也不知道审批者在判刑时是怎么想的?只因为所谓的自首,就可以减刑。

那些精通律法的人,为什么不为弱小的受害者着想一下?放一个恶魔出没在没有看透人心的正常人身边,就是把一个羔羊放在恶狼身边。

另外凌霄很想问一句,如果那个犯罪分子再一次犯罪:杀人、强*,无恶不作,那么当初给罪犯判死缓、减刑的人要不要负担相应的责任?

要是每一个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在被抓时忏悔一番,或者自首就可以获得减刑,那么死在犯罪分子手里的无辜者会有什么感觉?

他们会不会觉得这世界还是欺负老实人?他们明明没有在整件事情上有过错,却要承受百般的凌辱,最后连个公道也没有讨到?为什么?律法保护的是谁?

曾经有个留学米国的女子被诱骗进车子里,后来就再也不见踪迹,据说她遭遇分尸,她的尸骸有可能被扔到某个垃圾场里再也找不回来。

那个凶手被抓住后倒是承认自己弄走女子,但他竟然拿着女子的下落作为条件和当局谈判,最终这个杀人犯没有判处死刑,只是终身监禁。

还有一个小女孩被强*后,整个身体受到大量摧残,不得不装上人造肛门,她的一生都被那个罪犯毁了,可那个罪犯坐了几年牢后就要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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