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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
萧谣唱着木兰诗一路狂追到了山脚,到最后也只是喘着粗气、手撑膝盖弓腰累得望兔兴叹。
欸,真是兔肉好吃,兔难捉!
“啪嗒。”
随后赶来的萧傻傻随手扔了一物过去,兔子便四脚朝天应声倒地。
萧谣拍手叫好,欢欢喜喜顺过萧傻傻手中的灰兔。
“阿谣若是喜欢兔子,待会儿我便多捉几只,等回去给你搭个兔子窝。”
萧傻傻想起王妃生的那几个蠢货们,眼皮子浅得看见只兔子哇哇叫,再就一堆好词扑扑往外奔。
什么玉雪可爱、什么眼似宝石、什么牙似么碎玉...
真不知道一股青草味的兔子能有什么好?
不过,
阿谣或许会喜欢?
当然,萧谣喜欢自是因为....
萧傻傻一脸期待着等萧谣说话。
“其实我更喜欢它的肉...”
萧谣有些遗憾地摸了摸兔子,斟词酌句解释:
“你看,这只兔子腿折了,它也希望有个好归处吧。”
萧谣抿着樱唇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要不就在土匪窝里烤了?谁让这兔兄遇到自己?相逢即是猿粪,能帮则帮吧!”
萧傻傻眼眸越发晶亮,他就说萧谣是个与众不同的,
这样的萧谣,他喜欢!
不,不这样他也喜欢!
“许多人都喜欢兔子。”
任凭心潮澎湃,说出的话却还是干巴巴地磕磕绊绊。
萧谣却停住了摸兔腿的动作,
是呀,许多人都喜欢兔子,她家阿左尤甚。
萧谣抚额:若让阿左知道定会眼泪汪汪抱着兔子,再垮着脸放下兔子默默走出去给自己递刀子吧?
如此一想,抓到兔子的乐趣(吃兔肉的乐趣)顿减。
“怎么了?”
萧谣的心思真难猜,方才不还是晴空万里如今就又乌云密布。不过,萧傻傻却是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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