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并不明白“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我们街坊邻居家的孩子们,从前见了我都躲着走,现在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叫“叔叔”。他们的父母每次见了我也都是嘘寒问暖,亲热得不得了,还争着问我吃早饭、中饭、晚饭了没有。街道上那些小伙子叫我“刘爷”,把我敬得跟神仙似的。姑娘们每次路过我的办公室,总要往里飞几个媚眼。我打心里瞧不起他们。您没看见他们从前把我当条丧家犬时那个样子。
最让人想不到的变化来自我老婆珊珊和我丈母娘。三年前,我在一个建筑公司里当砌砖的临时工,央了一个媒人到珊珊家去提亲。潘大妈(就是我现在的丈母娘)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说她宁可把闺女扔到臭水沟里,也不能让我娶了珊珊。她的话像刀子扎到我心上。整整一个礼拜,我没有迈出家门一步,坐在一张马扎上喝着酽茶,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我的一个哥们儿说,潘大妈不愿意把女儿给我,兴许是嫌我没有正式的工作。
“你还不明白?”他说,“那丫头是列车员。只要咱国家里跑火车,她就有饭碗。”
“你是说我配不上她?”我问。
他点点头,我俩就没再说下去。我干的是临时工,没有固定收入,这些都不假,但是我猜潘家不答应这门亲事是另有原因。她们肯定是把我看成蹲过大牢的罪犯了。
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我的哥们儿东平跟我说:“刘老弟,想不想发财?”
“当然想了。”我回答说。
“那就跟我干。哥哥我保证你一个月就赚五百块钱。”
“啥门道能挣这么多钱?”
他说的发财路数其实很简单:从南方买好烟运到木基市来卖高价。我如果入伙就要拿出十分之一的股本,外加我的劳动力,这样赚了钱我就能拿到四成的红利。我知道这样做是非法的,但还是同意了跟他一起干。春节前的一个月我跑了趟上海,运回来一千条“琥珀”牌香烟。这些香烟只卖出去一半就让警察逮住了,罪名是投机倒把。我们可赔惨了—警察没收了卖烟的钱,还扣了没卖出去的货。我被关了三个月,东平被判了两年。敢情这小子干这行已经是老手了,合伙人有好几个。我还不知道他是“专业倒爷”。报纸上把我们的名字都登出来了,我们几个的照片也贴得满大街都是。潘大妈和她女儿不把我当成流氓才怪呢。说实话,连我自己也觉着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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