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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
话说两人同居半月,倒也没闹出什么大的矛盾。每日里,你跳跳舞,我看看片,你嚼嚼鸡爪,我啃啃大蒜,你打打网游,我玩玩单机,突出一个和和美美。
不过,俩人的性子都算是内敛的类型,即便是有什么小的不爽,顶多也就是瞅着背影瞄一眼,没出现过那种“你听我解释”、“我不听我不听”之类的逗比情况。
比如,刘思思不喜欢万年吃蒜,顶多也就是偶尔在睡觉之前踹一脚,让他下去刷完牙再回来。
又比如,万年不喜欢手沾上零食的辣油,而刘思思偏偏是个零食控,于是乎,万年就只能养成多洗手的习惯,顺带批评两句邋遢的小丫头。半个月下来,家里消耗最大的,除了醋瓶子和蒜盒子之外,大概就是万年洗完手之后用的护手霜。
除了这些小毛病之外,他俩倒是分外的合拍。
老话讲:不跟一个人一起生活,你永远不知道他真实的性格是什么样。
还好,他俩对彼此的了解算是很深了。
万年知道,刘思思是个表面上淡雅,内心里闷骚重口味的姑娘。
刘思思也知道,万年虽然嚼蒜喝醋,看起来特别糙,但是有的地方又特别精致。比如,他每次洗完手都要抹护手霜,跟强迫症似的,对手比对脸都好。
据说,要是想知道自己和对象合不合拍,最好的办法就是来一回自驾游,狭小的空间和漫长的旅行能让一个人原形毕露。
同居也差不多,多少恩爱的情侣在住一块儿几个月之后就主动分手了,仿佛之前死去活来的恋爱都是虚的。
他俩还好,很幸运,在同居之前就原形毕露了,没出现上述那种狗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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