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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红色血液自半空撒落,这一刻,人眼是红的,天地也是红的。
三毛抹了一把脸上滚烫血液,也不知道是自己,还是战友,还是对面匈奴人的。
对此三毛早已习惯了,他用力抹了抹,然后自己盔甲上擦了擦手掌。
弯腰捡起前辈长矛继续顶上去。
这种长矛荆棘武器制造难度很高,造价也很高,因此并非人手一把,而是六个新兵共用一把。
当前一个士兵倒下,便有新的士兵补充上去。
而这一刻轮到三毛接掌了。
三毛是一个流民孩子,七年前跟随着亲戚来到安邑县逃荒。
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半大小子,吃不饱,身躯孱弱。
甭说扛着这么大一把武器,就算是那根扁担都会把他压垮。
到了安邑县后,三毛被人挑选入免费学堂,也去过工匠学院。
可是这些地方三毛都不喜欢,他是一个天生拢不住性子,更是对那些知识技术不感兴趣。
但他却对各种战兵十分热爱。
尤其是听到安邑县之前打羌人事迹,他便眼睛发亮。
于是在长大一些,他便主动去报名参军。
一开始三毛被拒绝了,原因就是他身体太过于孱弱。
之后三毛开始努力锻炼身躯,甚至自己遵从军队方式操练。
短短一年后,他便符合参军目标。
自此他便成为一名步枪兵。
三毛经历并不特殊,尤其是他身份,以及经历都和这里所有流民孩子相差不多。
若他们没有来到安邑县,要么被饿死,要么被大户人家抓去做一辈子奴隶。
在这个时代,他们命运甚至还不如猪狗。
然而来到安邑县,他们从一开始为了吃一段饱饭,到了目下,想要建功立业。
这种蜕变,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着。
三毛已经步枪营操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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