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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宁家晚宴颇为丰盛。
馒头一文钱两个。
猪肉十二文钱一斤,羊肉十五文钱。
再加上家里的老母鸡,用谷子跟人换的鱼,外加一只卤鸭。
满满一大桌子的菜,鸡鸭鱼肉样样都有,也没花过一百文钱。
饭桌上。
大家都很高兴,尤其是宁采臣的大哥宁辉。
宁辉书读得不好,十几岁就在布庄里当伙计,后来被染布的大师傅看中,招了上门女婿,跟着老岳父一起给东家干活。
但是上门女婿这种身份,说出去也是尴尬。
往日里,少不了要被岳父苛责,被邻里指点。
眼下家里来了贵客,骑着白马,风度翩翩,一见便是贵公子。
宁辉也觉得面上有光,带着老婆孩子回来吃饭,不只是眼馋油水,同样也是想在老婆面前提提气:“你看,我是你家的上门女婿,可我弟弟不是,我弟弟交友广泛,饱读诗书,未来是有大前途的。”
“张公子,老身老了,没得用了,给您加菜也怕您嫌弃,可您一定要多吃点,家里饭菜简单,招呼不周。”
宁母其实岁数不大,也就五六十岁的样子。
放到现实世界,估计在单位都没退休,跳广场舞都排不上号。
可她看着却跟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弯着腰,满面风霜,笑起来总带着几分讨好之色。
这也是难免的。
宁家早就衰败了,再加上宁父死的早,一家重担全在一个妇道人家身上。
她能将两个孩子拉扯着长大已经是不易,往日里伏低做小也习惯了,要说出头,非得宁采臣中举才能抬的头来。
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宁采臣不是崔鸿建,他没那么大的学问。
张恒见过崔鸿建的文章,还有他为乡里写的祭祖祭文,当真是花团锦簇,妙笔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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