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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唤’啦菲利!”
梅晨准备了一桌的得意之作:炸鱼薯条和三明治以及甜牛奶。
她是英国人,韦明亮说过,如果有个会说中文的妻子他会很幸福。出于对丈夫的爱,梅晨学了一口韩式中文,因为她的中文老师是韩国人。
韦夏轻便地走出房间,已经换好衣服,吸漱完了,脸上红光满面,全然看不出哭过的样子。
“小科比来啦!”由于韦夏当初决定去劳尔梅里恩读高中的原因是他想成为第二个科比,于是韦秋就给他取了这个外号。
把他话语里淡淡的嘲笑忽视的话,韦夏还是挺喜欢别人这么叫他的。
大姐就像街上的老奶奶不断问韦夏昨天为什么晚归和早睡。
一直到梅晨听不下去,让几个孩子好好吃饭,不要啰嗦。
韦夏很高兴妈妈今天做了“炸鱼薯条”,这可是英国的国菜,地位不容动摇。英国人对于海鱼和土豆有迷一样的信仰。来自工业革命时代的馈赠,或者说遗留。据梅晨说,在英国,只要付个5磅,一条完整的炸得金黄的鳕鱼,配上一大把脆脆的薯条,用报纸一裹,边走边吃,不知道有多少人沉迷于这种感觉。
除了点心之外,炸鱼薯条是梅晨做出来的为数不多可以上得了厅堂的食物之一。
韦夏快速地吃完了他的那一份,兴匆匆地赶往学校,连同家人说再见都忘了。
“他可能真的有些事...”韦秋盯着远去的弟弟嘀咕。
梅晨轻声道:“别想了,吃唤!”
尽管韦明亮说出了他昨天晚上在梦里对胖子说的话,但他依然不能确定那不是梦。也许那真的是哈夫利切克说过的话...还有,那个胖子真的是他的爸爸?原来在他出生前六年,爸爸那么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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