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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书,我还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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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

爱书人(bibliophile)喜欢挂在嘴边的拉丁谚语莫过于:Habent sua fata libelli。

“书有书的命运。” 说得够形而上。公元150年前后, Terentianus Maurus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却是一腔形而下的无奈,因为他的话还有一半儿后人不愿引了:Pro captu lectoris habent sua fata libelli。他的无奈是说:书之运命虽异,然而在仰赖读者之理解把握。没人能够预先知道什么书能得到阅读者的青睐。想起这话全因L兄电话提醒我上海译文最近出了本《托尔金的袍子》(Tolkien's Gown and Other Stories of Great Authors and Rare Books),不妨翻翻。他知道我或多或少与书的收藏沾些边,虽然从没跟他聊过什么珍本秘籍。巧得很,汉译本翻到一大半,竟在我的书架上“发现了”2004年Carroll & Graf出的美国版:Nabokov's Butterfly(《纳博科夫的蝴蝶》)。原来,一模一样的内容,英国版卖的是古香古气的托尔金,美国版卖的是艳情艳色的纳博科夫。有趣但也必然。更有趣但也更必然的是:一个爱书人写给爱书人看的一本如此不同寻常的书硬是这样捡回了一条命。

“爱书人”一词大致涵盖了三个族群:第一类乃旧书商或珍本书商——三教九流、各式各样。在商言商,置身书之沧海,过眼书的云烟见识多了,“你承受不起多愁善感的代价,绝不能和经手的书有太多感情瓜葛,发生太过深刻的联系”(129页)。对书不再持“我执”,日思夜想的是四处寻找让书快些漂亮脱手的时机。“我在《洛丽塔》身上赚到不少好处,只是还比不上纳博科夫。”(14页)第二类乃收藏者——视聚书如性命,宁可亏待肉身也不能委屈藏品,甚至翻翻书页都担心它会折寿,哪儿还会把它们看作身外之物? “我拥有(是珍藏着)首版《尤利西斯》七百五十册当中的一册,上面有乔伊斯的签名。只要我一天不去翻开来读,它的品相会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都活了这么大年纪了,我一直都能屏牢了不去碰它,可真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事。”(84页)与藏品不能同生,又何妨同死。第三类乃严肃的耽读者或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令人生畏的“普通读者”(the Common Reader)——对书的物质形态和价值持“空观”,从文字中汲取纯净精神的“阳光”和“水分”构成了终极的乐趣。只有遇到难缠的文字他们理解力超前的品位才会淋漓尽致地展露无遗。“《笨蛋联盟》(和《堂吉诃德》一样)里的事件发生不是一件接着一件,依照先后顺序、因果关系或其他因素展开,而是因为每一件事都荒谬地揭示出,伊戈纳休斯正走在通往自由的下坡路上。这样的脉络对于戈特利布也许不怎么样,但是自那以后,对于数百万读者来说,它却显得很了不起。”(148页)分而言之,三类“爱书人”的文字,古今中外确有些值得反复玩味的,可像《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闲云野鹤般常年混迹于三种“爱书人”中间,且在每一族群里都已历练成精的着实不多,何况尽管角色多变(运动好手、BBC广播节目主持、珍本书商、牛津文学教席、独立出版人、无可救药的普通读者),他对书的挚爱总是褪不去他过人的浓烈与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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