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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
“啊呦,四爷,您还会读诗呢?厉害啊。”
农历七月十二的早晨,余启安惊讶的挑着大拇指,和白惠宁两人在果园跟陈赶年聊天。
陈赶年这大半年来不怎么糊涂了,就是常常喜欢来农庄这边放羊。
觉得这边比别处待着舒坦。
天热的时候一坐就是一下午。
余启安他们这些人都听说过老爷子曾被狼叼走过的传奇经历,早几次就混熟了,见面就聊上一阵,很喜欢听老人家讲故事。
“哈哈,以前上过几天文化课,多少会念两句……”
陈赶年说着,指了指山崖那边:“你们瞧瞧,那些个大鸟可真贼,跟喜鹊抢地盘就抢地盘吧,还把喜鹊的窝都拆了,捡回去自个儿搭窝。”
“就是,就是,这些大鸟真可恶。”
白惠宁不开心的嚷道,七夕那天,她和余启安是见到喜鹊搭鹊桥的,自然喜欢喜鹊多过于白鹭之类的。
这样说着,这姑娘的手上还拿着罐头瓶,在草里扑些蚂蚱、蟋蟀抓进瓶子里,留着喂喜鹊。
这几天,她每天一有空闲就出来抓,抓满了就喂给喜鹊吃。
在她眼里,喜鹊是她和余启安的红娘了。
一个动物红娘,多奇特,多浪漫啊。
而且七夕的那天还出现了鹊桥的奇观,喜鹊在他们心里也有了非同一般的意义。
余启安跟着陈凌回来后,两人就一起捉。
然后喂喜鹊。
喂喜鹊也简单。
喜鹊这东西比大部分鸟要聪明得多。
哪一棵树上有喜鹊搭巢,就把抓来的蚂蚱瓶子用绳子箍紧了挂上去。
瓶口也一定要打开。
这时候瓶子里的蚂蚱啊、蟋蟀啊就会往外爬,往外蹦。
喜鹊一看到这情形,便会忍不住飞过来抢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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