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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二章 小补一下23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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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启安在陈王庄这帮小娃子里的受欢迎程度,那是仅次于陈凌的。

虽然不常来。

但是只要说到‘姓驴的’,大人小孩儿都乐呵,都对他观感很好。

他这人就是这样,身上没啥脾气,天生自带亲和力。

身上也没点城里人的坏毛病。

跟谁都玩得来。

尤其是谁家的饭也敢吃,也不嫌弃脏净,人家蹲着他也蹲着,人家坐砖做石头,他也跟着来。

看到好玩的,还肯花钱买,让乡亲们挣点外快。

这样的人,谁不喜欢呢?

所以说,余启安这老小子一来村里,最高兴的不是陈凌一家,是村里的小娃子们。

来到村里连陈凌家都没走到。

就被各家的大人小娃子拉着进家去了。

今年山里鸟雀特别多,全是一大群一大群的,摘野果的时候,顺便下几个套子,或者挖几个土坑,用瓦片搞几个陷井。

那些鸟好抓得很。

撒点麦麸就能引来一群。

娃子们不让去山里玩,在村里也能抓到很多。

这个时节,晚上天冷了,有些不会搭窝的笨鸟,专门往各个村寨的人家里钻。

墙缝里,牲口棚里……

只要有点空隙,就住的哪儿哪儿都是。

尽管晚上搬了梯子去堵吧,绝对不会落空。

娃子们最喜欢抓的是一种类似于麻雀的鸟儿。

长得也很像麻雀。

全身麻色,但没有麻雀两腮的花纹,便管它们叫麻杆子。

这类鸟,跟麻雀一样懒,一样的笨,不会自己搭窝筑巢。

冬天只会往农家的墙缝里钻。

要是抓住了,比麻雀还好养活。

喂点陈芝麻烂谷子的就行了。

在本地这种鸟不讨喜。

肉不如麻雀好吃。

吃起农田里的粮食却比麻雀糟蹋的还要厉害。

但抓起来,交给余启安,就可以卖上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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