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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钢之城的绝大多数居民,脑子都不大正常。
托格先生也是其中之一。
这位猛男之所以选择在沙漠里建造军工企业,理由可以说是简单而纯粹,和他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完全一致:
他可太tm的喜欢爆炸了。
自从四岁时在沙漠里目睹核爆之后,托格先生就对爆炸产生了极度强烈的兴趣。
托格军工厂生产的武器,讲究的就是一个字:炸。
他们制造的任何枪械,都得装上榴弹发射器。无人机的机炮里装的也是高爆弹,甚至还有巨型温压炸弹和无畏舰这样的“超级炸比”。
由于爆炸威力过大,每年因为误伤死在托格武器下的使用者,数量超过五百人。
“托格的武器容易爆炸”已经成了业内的常识,怕死的懦夫根本不敢购买他家的武器。但还是有不少猛男选择手持托格武器奔上战场,武器销量一直不错。
毕竟,他们生产的武器,威力实在是太他妈大了。
哪怕是看似不起眼的小手枪,都能一枪打出个大火球来。要想把敌人崩上天,选托格军工厂的武器就对了。
而现在,托格先生之所以会心潮澎湃,也和爆炸脱不了关系:
“贝恩老弟。”
托格咧嘴狞笑,脸上的肉挤出明显的条纹,仿佛是脱了毛的老虎:“其实我一直有个愿望……”
“请讲。”
“我想看市中心大爆炸。”
说到这里,托格发出嗤嗤的笑声:“那些人模狗样的崽种,和他们建造的繁华城市一起被轰到外太空,想想就觉得刺激!嘿嘿嘿嘿……”
看着托格一脸兴奋的模样,两位财阀女神都露出蛋疼的表情。
——如果不是没得选,谁会找这种疯子当同伴呢?
相比之下,贝恩明显要靠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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