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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特天南海北的跟宋阳谈着,也不时说起他以往的“光辉”事迹。
“我记得那是1974年,我只带了一件行李包,只身徒步从里斯本,一路到达萨马拉,那时候今天的老毛子,还是可以跟阿美利加全球争霸的存在,一切过得太快了,当然路上,也碰到了一些“有趣”得人!”
说这话的时候,艾伯特向着宋阳眨了眨眼,露出男人都懂的神色。
那个时代,像艾伯特这种被嬉皮士文化深深影响的,在阿美利加年轻人群体中无数,都是一个人独自,横穿一个陆地板块,来寻找人生的意义。
这中间嘛,要么就大彻大悟,最出名的莫过于乔布斯,在阿三地盘修行了几年,回来建立了苹果,要么,就彻底废了,骨头渣子都早就不知在哪里给凉了。
“背包里放着一本“瓦尔登湖”?!”宋阳看着艾伯特说道。
安艾特听到宋阳提起这本书,颇为的惊讶,“宋,你竟然看过这本书?”
宋阳只是笑了一声,这书是宋阳在格雷克的书房里看到的,对于这本书,格雷克似乎十分的宝贝。
瓦尔登湖这本书早就19世纪就出版了,只不过到了几十年前,阿美利加跟欧洲等地,嬉皮士文化兴起的时候,需要一本精神食粮,于是这本书又被挖了出来。
然后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被人从这本书解读出来,什么极简主义、回归自然等等都开始出现,一群人不在城市里当打工人,在城市郊区占一块地盘,整天胡天黑地,还有人独自一人跑到雪山上蹲着的,都是受到这股潮流的影响,乔布斯也是被忽悠瘸了的典型代表。
乔布斯跟苹果能在阿美利加兴起,并被人吹捧,并不只是因为产品本身,乔布斯也被一些人赋予了某种文化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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