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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这个村子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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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般官员是很少下乡的。

皇权不下乡的大背景下,乡村就相当于乡绅地主的自留地。

官员们要征收税赋,征发徭役,摊派各种苛捐杂税都是要通过这些乡绅地主去完成的。

乡绅地主虽然没有名义上的管辖权,但是实际的权力就相当于古代的乡镇乃至村干部,甚至远远超出。

很多乡绅地主甚至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土皇帝,对当地的农民予取予求,掌握着生杀大权。

乡村发生的很多罪恶龌蹉,别说县官很少知道,就算知道了往往也是当做不知道。

双方都遵守着这不成文的潜规则。

如果官员突然下乡,那就等于踩进了地主乡绅的自留地,侵犯了对方的权力边界,肯定会招来对方不爽的。

县衙典史马有禄本来也不愿意来焦家庄的。

奈何知县刘同仁的堂弟,县衙户房司吏刘同谦以及两名书吏和巡检司的副巡检以及十几名巡丁几日前下乡催收秋粮,却一去不回。

如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点消息都没有。

知县刘同谦急的团团转,他不光是担心自己堂弟的安危,更担心焦家庄的秋粮能不能及时的收上来。

这关系着他能不能继续升官的问题。

等了两天,依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知县刘同仁便把典史马有禄叫了过去,责令他一定要找回刘同谦等人,而且还要顺便催收一下焦家庄的秋粮,甚至还特意强调秋粮最重要。

典史这个职务就相当于古代的县警察局局长,主官本县的所有武装力量。

包括县衙三班衙役,乃至巡检司都属于他的部下。

马典史虽然心中很不乐意,但是没有办法,官大一级压死人,更别说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九品典史,人知县却是正儿八经的朝廷七品命官,比他足足高了四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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