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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下东安县城之后,沈墨想做的事情简直太多了,忙到恨不得直接能有几十个分身帮他分担。
除了将全县所有的村子纳入控制范围内,打倒地主,统计人口,分田分粮,废除奴籍,成立村公所以及编练各村护村队等这些已经做熟了的事情,还有许多之前想做却一直没有来得及要做的事情。
首先是要把东安县的官府班子给重新搭建起来。
李志远这个知县算是有了,管钱粮的主簿暂时可以让刘同谦代理,典史则让李彪担任。
置于原来的典史马有禄,鉴于他的忠诚度已经达到了六十以上,而且本身又有工作经验,所以沈墨让他当了李彪的副手。
并且沈墨还将之前的他被迫签下的“卖身契”还给了他。
马有禄看着手中的那张“卖身契”,很有些感动,一脸感激地道:“多谢总镇信任,我马有禄一定鞍前马后,誓死效忠总镇。”
沈墨把“卖身契”还给他,一来是马有禄的表现通过了考验,二来是这东西现在实际意义已经不大了。
现在全县的人都知道是马典史亲自抓住了知县刘同仁送给了“反贼”,而且沈墨为了表彰他的功劳还特意让人大力宣扬。
所以他已经彻底没有回头路了,只能跟着沈墨一条道走到黑了。
因此,留着卖身契还会成为马有禄心中的一根刺,不如高姿态摆出来主动还给他,还可以换来他一份感激。
沈墨摆摆手笑道:“不用动不动要死要活的,跟我做事,只要忠勇勤奋,认真负责就够了。我起来反清,不是为了我自己能够坐上那把椅子,而是为了更多人能够活的更好,活的更像个人。这话你可能心里不以为然,但是没关系,你可以慢慢看,看看我是这么说的,是不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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