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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问你,长子继承法下,第一序位是谁?”皮莱吞了一口烤的发红流油的乳猪肉。
肉很软烂,皮莱发出的咀嚼声,令人胃口大开。
“父死子继,长子接替。”布兰不假思索。
“家族只有私生子跟侄子,谁替?”
“侄子。”
“承上,领主父亲若使私生子合法化,”
“那就要看有无当地教堂认可,还有妻子是否同意,若缺一,那可能会被判定合法无效,”
“若家中还有招赘的女儿在?”
“看地区,哪怕同一国度,各公爵,伯爵领内的存在之古老法律,也会使继承人选优先顺序改变,以巴伐利亚来说,哪怕是男性独有继承,但无子状态下,若有怀孕的女儿便可以摄政,等到生下孩子后,看是否为男性……”
黑暗时代的继承法,经过几百年社会转化后,产生各种复杂的宣称权争议。
领地自古便存的继承法,上级封君新法,教廷颁布神法,联姻统治之后的继承法……
两人一问一答。
皮莱打了个嗝,“你刚说到重点,本团‘骑士总管’,母系往上推四代,来自巴伐利亚,到了他外祖父时期,成为一位伯爵……”
面带醉意的皮莱,不知是头晕,还是有意卖弄知识,转说起几百年前之事。
“巴伐利亚曾经威风无比,征服者马度大帝时期,以巴伐利亚为主心,成立西至法兰克东部(包含今日施瓦本),北近丹麦,东连波兰,捷克,南触奥地利的“大巴伐利亚”行省。
解体后分为五大部落公国,到了百余年前,五部活动范围仅限于今日的巴伐利亚。公国之主跟王,没有差别……
A.E.1254年冬,五公之一的‘波托‧利莱施(今国王塞洛缪之先祖)’与另外一位公爵,发动对其他三公的征战,巴伐利亚进入“五公之战”,我们总管的的外祖父趁机成为独立伯国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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