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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十一年春二月壬午(十九),因太子刘盈遇刺,而进入高度戒严的长安地区,被一则轰动性的消息,彻底打破原有的宁静。
——奉监国太子刘盈之令,丞相萧何署名用印,颁布相府政令:关中之地,凡户籍仍录于商籍者,每户之存粮,不得超过百石!
另由御史大夫、内史、廷尉三衙联合组织队伍,自汉十一年春三月甲午日(初一)起,挨家挨户清点、核查关中商人家中存粮。
如果查得商人之户存粮超过百石,则尽数没收其存粮以充公,每超出一石,罚金四两!
消息传出,长安振动,关中哗然!
随着一张张由相府书写、用印,并发往关中各地的政令,被张贴于各地县衙的露布之上,几乎是整个关中,都被这一封莫名其妙的政令,而弄的摸不着头脑。
——太子,究竟想做什么?
莫非是先前,长陵田氏刺杀太子一事,让朝堂下定了决心,通过不允许商人屯粮,以遏制商贾蓄奴、养士?
不等关中百姓缓过神来,又是接连几道政令,被一层接一层的覆盖在了露布之上。
——查得:长陵田氏行刺太子,另有关中商贾勾连,着廷尉彻查;知情者,于春三月甲午日(初一)前,至地方县衙、郡府,或长安廷尉检举,皆赏十金;自举者,从轻发落!
——因关东战事不休,函谷关、武关无限期戒严;无天子符、节,或相府传、引,禁止任何人出入关中!
违者,以谋逆论处!
——自汉十一年春三月甲午日(初一)起,禁止商人买粮超过百石,禁止向商人出售粮食超过百石,禁止商人卖粮于市!
商人买粮过百石,或卖粮于市者,坐死;售粮与商贾过百石者,每售一石,罚金四两,另流卖粮者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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