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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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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甘虹、候远一方和余大强一家三无赖斗得死去活来了。

他们分出了胜负,怀着激动又期盼的心情找叶晓要遗产时。

叶晓再悄悄他说:“爷没得癌!”

到时,不管胜出的是甘虹还是余大强,都会傻了吧?

叶晓还要告诉他们,唐韵的别墅是唐韵的,之前给甘虹看的别墅是魏广军的。

现在魏广军人已经进去了,别墅被查封了。

叶晓本人的名下压根就没有别墅。

他们只怕会直接崩溃吧?

那样的场面,光是想一想,叶晓就觉得很带劲儿,很有意思。

甘虹听完了叶晓的话陷入了漫长的沉思,阴沉着一张脸不吭声了。

本来遗产都已经确定是她的了,突然蹦出个余大强就算什么事?

更可气的是,正如叶晓说的那样。

余大强名义上是叶晓的父亲,在继承财产这方面是占据优势的。

从法理上说,一个人死了,他的财产当然要由亲属继承。

不过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写遗书,指名要把财产留给外人。

可是如果满足不了家人的胃口,把所有的财产留给外人,家人耍起无赖也很麻烦就是了。

就像叶晓刚才说的,等叶晓死了,就算他指名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甘虹。

但是余大强那一家无赖已经提前住进了别墅。

叶晓死了,余大强一家就赖在别墅里不走了。

余大强就说叶晓是他的儿子,儿子死了,别墅肯定是他们那些家属的,这完全符合人情世故,说着很有道理。

别墅的房产证在甘虹的手里。

从法律上说,甘虹是别墅的主人,同样有道理。

两边都有道理,余大强就是赖着不走。

甘虹又能拿余大强怎么样呢?

难不成去法院告余大强?

就算法院判决了让余大强搬出别墅,余大强就是不肯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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