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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廿七日,巳正时分。
一天中最为忙碌也最为高效的时段,长安城中的每个人都在为了生计和前途聚精会神奔忙着,而唯有一个男人是个例外。
他一脸脏须乱发,破衣烂衫的出现在城南,一如两年中的每一天一样邋遢,连头发里的虱子都散发出隔夜的酒臭味。
长安最南端的安德坊,因为距离北苑皇城最远,历来是马夫脚力聚集之地。这里的酒坊索性也不讲什么货真价实,物美价廉,连北城中最为卑劣的酒酿,在这里也要被兑上渭河水再卖。什么泥沙异味根本无所谓,对帝国的蝼蚁来说,能够尝到酒味,就已经足够麻痹一天的疲惫了。
肮脏的男人出现在刚刚开门营业的酒铺前,大喊了一声“半斤梨花春”,便一屁股做到了角落里的座位上,倒在桌上枕臂闭目养神起来。
伙计颠了颠醉汉摔在桌上的铜钱,嘲讽道:“对不住,徐大才子,俺们这小店可没梨花春,再者说,你这一吊钱也不够半斤啊。”
“那就三两松醪春。”醉汉眼皮也不抬,接着道。
“松醪春也没有。就老春,爱喝不喝。”伙计蛮横道。
“老春就老春。曹孟德有诗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二两老春!”伙计高喊了一声。
“怎么是二两,我这明明够三两!”
“怎么赊的帐不用还吗?!”伙计用手巾使劲砸了下桌面,以示警告,醉汉再也不争执。
这样的对话几乎每天都要上演。醉汉在最为精华宝贵的光阴来到酒铺,用越来越少的银钱购买麻痹神经的浊酒,为的只是让自己不去想被拦腰斩断的前程,还有曾经的光辉岁月。
那段在东宫担任太子舍人的光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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