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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后来者,罗志学其实很清楚自己搞出来的参务制度以及军务制度还有翰林院制度的优缺点以及可能存在的皇权旁落的隐患。
毕竟他搞出来的参务制度,在官员任命上效仿的是清中后期的军机处,只不过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了参务大臣、协办大臣们的职权,明确了各个参务大臣的职权,而不是说什么都能管的状态。
这种制度有好有坏的,好处就是职权更加清晰,不会出现职权交叉,谁都能插一脚的状态。
但是也有坏处,那就是长期掌控一部分职权的参务大臣,在所属领域里权势极大。
在明王朝的内阁乃至清朝军机处,那些内阁大臣或军机大臣们,实际上是没有明确职权的,这意味着他们在很多事情上需要和其他同等地位的内阁、军机大臣们进行相互妥协,利益交换,同时得拉拢一大批利益相关的官员们,形成一个所谓的派系后才能够展现其权力,进而实现其政治抱负或者什么野心之类的,这也是明朝党争由来的重要原因,不拿上一堆人哪怕是阁臣啥也干不了。
但是在大楚帝国里,则是跳过了这一步,直接以分管某事务的名义,明确了参务大臣的职权。
不用拉拢争夺,不用相互妥协,该参务大臣在其分管领域里,就拥有绝对的权威。
比如分管经济事务的参务大臣,其权势是非常大的,几乎所有和经济相关的事务都有职权,分管的工商部,财务部,农林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算是他的直接下属单位。
在重大经济事务上,完全有权力进行单独处理,不需要和其他的参务大臣们进行妥协或利益交换。
他只需要对皇帝负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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