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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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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办事还是老爹强。司马求那边还没动静,李观已经告诉老爹,和吏房打好招呼了,可以让王贤去县衙报名,只要能过主簿老爷一关,就没啥问题了。

王贤也觉着,司马求那个老混蛋,八成要放自己鸽子了,再等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答应去县衙报名。

其实摊上一个腹黑爹和一个强势娘,也由不得他不答应……

老娘对这事儿极其重视,特意将老爹的长袍找出来让王贤穿上,早晨起床还给他下了面条,打了两个荷包蛋。毕竟儿子活了十几年,头一次要去找正经营生干,而且还是去衙门里当差。实惠估计一时看不到,但是体面!

在这一点上,这个时代的看法,显然和王贤的认知有很大偏差。在大明百姓眼里,吏员真的很体面……

官府里的人员分四类,官、吏、胥、隶。元朝时人分十等,其中‘一僧二道’之下,乃‘三官四吏、五胥六隶’,就是最明确体现。

第一等自然是官。但官员的人数少,而且本着籍贯回避的原则,除了僧道、医士、阴阳等不领俸禄的杂职官外,全都是外省人,且期满离任。所以在老百姓眼里,存在感甚至不如吏、胥强。

第二等是吏,这是介乎于官和民之间的一群人,由官府从地方上选取有德有才、家世清白的百姓充任。‘有德’是循良无过,‘有才’的标准是能写会算,因为吏员的职责是辅助官员处理政务,管理地方。其实履行的是官员的职责,只是身份上仍是民。

是以才有‘吏,百姓在官者’的说法。

第三等是皂。皂者,黑衣公人也。分皂班、快班、状班,所谓三班衙役者。这一等是官府的爪牙之辈,欺压百姓的事情都由他们做,黑锅自然也由他们背。朱元璋估计当年没少被这些人欺负。建国之后,竟大笔一挥,下令曰,倡优皂隶及其子孙三代不得参加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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