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克·J·西蒙(Frederick J.Simoons) 著
郭于华 译
正是(中国的)食物激发其思想者的想像,
使其学者的智慧愈加敏锐,
增加其手工劳动者的才能,
并使其民众精神活跃。
F.T.程
F.T.程所做的以上陈述,对许多西方人来说是难以想像的,当然对英国人或美国人来说也是如此。正如林语堂所观察到的,中国人把进食作为难得的生活乐趣之一,他们对此事的专注超过了对宗教和知识的追求。由此他看到他的国民与英人颇为不同,英语中与精致、讲究的吃有关的专门词汇多来自法文。林语堂(Lin Yutang,1935:377)注意到,英语中有表示“烧煮”(cook-ing)的词,却没有“烹饪”(cuisine)一词;有“厨子”(cook)一词,却没有适当的词称呼“厨师”(chef) ;有“盘装菜”(dishes) ,却没有“菜肴”(menu) ;如同一个美食家(gourmet)很可能被称为“贪吃的肚子”(greedygut) ,至少在英国的童谣中是如此。林语堂指出,事实上,英国人只有在他的肚子“不适”或“疼痛”时才有可能谈到它。同样可以这样来说美国人,当然,并非每个在美国(或在英国)的人都适合这一模式。然而美国人更经常地持这样的看法,即生存所必需的吃不应过多地妨碍我们生活中其他更为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们成了发明种种快餐系列的先驱者,从本世纪早期纽约和费城的霍恩与哈达特(Hornand Hardart)自助餐厅到今日的服务到车的麦当劳和汉堡王窗口。而F.T.程所展示的却是一个相当不同的视界,在其中食物被认为在全体人民的广阔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个中心角色。这一观点与标准的美国观点是如此不同,因而值得做进一步的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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