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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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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莫云晚不太友善的“同事行为分析理论”,在同属于比较正经的类型的两名三队警官邵梓和刘澈当中,两者同在的情况下进行对比,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欺负邵梓到一定程度他可能会炸,性格恶劣的莫云晚很欣赏这种结果,但欺负刘澈——总会因为他太过逆来顺受的表现而有些不忍下嘴。

然而逆来顺受的正经人,一般显然是和纹身扯不上关系的,尤其是在这种行为在公务员行业招聘中被立行禁止是一种常识的情况下。

刘澈没想解释,两位不算爱管闲事的同僚自然也不会多问。唐千也有好奇心,但他显然不像陆遥那样自来熟,只会自己暗自在心里猜测,或者随时觉得别的议题更有意义,放弃深究。

正因如此,三个人就这么目送着刘澈这位唯一的资深刑警离开。宋乔雨可不算,他总共加起来当刑警的时间都不到一年,而且真要论起来,也许还没有刚从象牙塔里走出来的陆遥懂得人情世故。

刘澈提前安排的妥当,很快有狱警赶来,把几人领到了监狱的会客厅当中。

身穿囚服的中年男人等待在其中。

四十岁的人,黑发间已经隐约有了些灰白的发丝,低着头,手上戴着手铐。他看上去并不是非常的活跃,但和照片上的人也没太大差别——毕竟那只是半年前体检时的资料。

陆遥走在前头,坐在了刘吉利的面前。这也是唐千的要求之一。

但这回,有事要说的主角是唐千。

他站在一旁,仔细的端详了一下中年男人的长相,眼神在他脖子上的痣上瞟了一眼,又很快移开。

一米八,脖子上有痣,还有……有个女儿。

喜哥,那个在名单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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