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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家最初认知中的吕闻康没有杀害宋荆的理由或时间,在他销毁证据的行为曝光前怀疑他犯案的可能极少。在那个特定的时间节点,所有人都认为是在吕闻康之前有人绕过了密不透风的监控,进入大露台杀人然后离开。即使是后来吕闻康自曝嫌疑,吕闻康能怎么办到提前绕开监控返回现场成了焦点。”
“所以,调查的焦点也自然而然的集中在了那几个小时。现在的我们拥有上帝视角,自然可以评判决策草率,但在当时,效率才是第一位——凶手应当在逃,每分每秒每一个人手都需要利用到极致,不可能特别关注那些看似‘不可能有差错’的时间。而这正是我们熟知警方办事原则的策划者一开始就因详略得当的道理而领悟出的手段。”
宋荆的案子能够算作密室,却并非传统意义上在推理小说中出现的密室谋杀案。实际上,它所涉及的因素更多。参考二十六、二十七的格局对应顶层二十八层,桑景大厦每一层都有两個小露台,处于彼此相对的极远处位置,只是单双数楼层露台方位不同,但这样也仅仅间隔了六米左右的距离。
虽然按照宋乔雨之前的观察不存在绝对的死角,但楼层间有攀爬的设备可以上下,除了从大露台下行的一开始有一段路会被小露台本身掩饰,再往下的过程中,假设真有那么一个人费尽心思反复跨越这六米,攀爬的过程都难以避免的会被楼底下的人目击。
初期调查中不考虑吕闻康这种运动细胞匮乏的中老年人,并且认定凶手来到桑景大厦楼顶有一个往返的过程,也就是说认为凶手可能会自行携带并且拿走工具通过这个方法进出,每一层楼都有攀爬抵达的可能性,意味着每一层的所有监控录像都需要起码进行粗略检查——看看是否有人进出,如果有要确定是否在当场排查中登记的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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