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星期二,9:34
胡新月被害当天曾经跟踪过一个身穿紫色羽绒服的男人,陆小棠派两名县民警,根据胡新月当天的行踪一路打听,居然获得了一条意外的线索——一个常年在街边摆地摊的人,在案发当天看见过胡新月,也看见过穿羽绒服的男人,碰巧的是他认识那个男人。这就是在几万人的小城镇办案的好处。
穿紫色羽绒服的男人叫董树强,在黄土岗下的太平街开一家复印社。
陆小棠得到消息立刻带人赶去。可惜,复印社大门上锁,人已经不在。
经过调查,陆小棠发现此人平平无奇。39岁,中专毕业,离异,独居。有吸毒史,曾经被两次强制戒毒。没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唯一的兴趣爱好是钢笔书法,多次在县市级比赛中获得过证书。
陆小棠一时间还真看不出这个人与撕脸杀人案有什么直接联系。他跟叶倩颖、蒋浩天他们完全是生活在两种阶层的人。他作为凶手同样缺少犯罪动机。
陆小棠难以理解胡新月为什么要跟踪他。
但是有两个事实不容忽视——
胡新月因此被害。
胡新月找到了陈晓松的日记。
假如董树强的确保存过陈晓松的日记,那么,当天的案发经过应当是胡新月跟踪他找到了复印社,发现了四本日记,后被董树强杀害。
等等,这个推理存在一个矛盾的地方。
董树强首先来到胡新月家,引起了胡新月的怀疑。胡新月随后开始跟踪他,直到发现日记。假如董树强这样做是故意引诱胡新月上钩,那未免风险太大,容易暴露自己(事实上他已经暴露自己了)。况且,他又为什么要让胡新月看到那几本日记呢?
反过来说,假如董树强不是为了引诱胡新月上钩,那他去胡新月家又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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