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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作别王老汉,在街上溜达一圈。看到间空荡荡的茶铺,他信步走了进去。
暴富也不乱花钱,老李只要了碗两文钱的劣茶,一边消食一边琢磨事情。
眼下初步的班底已经齐备,等人手集合之后就该练兵了。他一个人又照应不来几十人,先重点教几员“大将”出来再说。
然后下半年打几场实战见见血,顺便筹集些粮饷,再就招兵买马。过完年正式扯旗造反。
为了实现征服全球这个宏伟计划,李自成在谷神星时已经准备了三十年。
光是各种文字资料他就看了上万册,熟记在心的内容不下百万字。至于各种兵器之类的更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实际上都不用多少超前知识,只要原版李自成在一些关键点上走对、走稳,其实没那么容易被入关人一下打爆。
新来的李自成为了不让“先见之明”太快失效,他觉得开头几年最好还是先按原版走。做“流寇”是当前情况下的最优解……
“老爷!听个曲子么?说书也会。”
声音响起,李自成转头看。
一个四五十岁的老汉,带着两男一女三个小娃。
风尘仆仆的四人衣衫褴褛,带的乐器倒是全,二胡、唢呐,还有三弦、铜镲等。
曲子就不用提了,陕北说书并不是说评书,更多的是弹着三弦唱曲。
土豪士绅都在县城西角楼上品茗观景,这家苍蝇馆子都是穷汉来消遣,哪舍得出钱听曲。
但是他们幸运的遇到了暴富李。
李自成一勾手,“来,坐!你们也当一回大爷。二胡拿来,我给你拉一曲。”
“可不敢!老爷说笑哩。”老汉明显慌了。
他走南闯北二十多年,从没见过这种主顾。况且二胡是吃饭家伙,可不能被眼前后生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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