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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龙潭虎穴 297.曾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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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林彻只好同意了曾小贤的请求,让他执刑。

没想到却引起了更多人的请求,还大多数都是十二三岁的孩子,却对台上的两人有着切骨之仇。

既然开了口子,林彻也没法子,只得答应,反正后面还有许多从犯,应该都轮得上吧。

死很可怕!

比死更可怕的,或许就是想死死不了,或者,死得不利索吧。

古代刑法看起来很简陋,动不动就是死刑,然而,怎么死又是很有讲究的,从轻往重,都有明显的差别。

最轻的应该鸩毒和缢首了,通常来讲就是‘赐你一杯鸩酒“和‘赐你一丈白绫“,听听这语气,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了,没一定级别就被想了,意思就是要留下全尸,这在古人心中很重要!

然后嘛,应该就是斩首了,这算是基本方法了,普罗大众享受的就是这个待遇,一刀枭首,没有折磨,算是死个痛快,因此行刑时的刽子手都得是专业的,也算是一种人道主义了。

接下来,应该是棍刑和腰斩了,棍刑就是用棍子将人活活打死,而且打得不是要害,目的就是要让受刑人痛苦而死,至于腰斩嘛,那也是挺恐怖的,据说是用铡刀将人拦腰铡断,而人并不会马上死,得一两刻钟后受尽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折磨之后,才会慢慢死去。

受此刑之人,往往拖着鲜血淋漓的身子,靠着双手在地上痛苦的爬来爬去,而经过的地方,肠子内藏什么的,拖了满地,这场面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然后就是剥皮和凌迟了,剥皮嘛,相对不怎么常见,华夏漫长的历史中,我大明太祖比较喜欢用这法子对付贪官,据说是活剥,额,这痛快程度还是不去多想了,剥下来的皮还得硝制,然后里面填充稻草,挂在衙门中的小城隍庙中,警示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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