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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刀刻一般的皱纹,瘦瘦小小的身材,青筋毕露的一双大手,这样的一个人,丢在田间地头,与那些一般的老农,也看不出有多大的两样。
而这,便是郑则仕,一个在外头人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老头,但在业内,却是如雷贯耳,能让从事同一个行当的人顶礼膜拜的传奇。
那怕他已经上了岸,但大海之中,仍然留传着他的传说。
郑字大旗,横行海上,基本没有人敢招惹。
一碗小米粥,一碟疙瘩菜,便是郑则仕的早餐。
庄子里的大小厨房准备了充足的饭菜,客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爱随意点菜,而从这里头,便看出了很多的差别。
大部分都是如同罗为先一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有的甚至还带上了自己的厨子,自己准备食材,自己作饭菜。
而郑则仕就实在是太简单了。
喝完了小米粥,这位富可敌国的小老头,居然还双手捧着碗,伸出舌头将碗舔得干干净净,真是让站在屋门口的萧诚有些惊讶。
看到萧诚过来,郑则仕也明显有些意外,但旋即却又恢复了平静,一手将碟子里最后一块疙瘩菜捞了起来丢在口中,一边走向萧诚。
“签判昨日回来,我原本想着至少我也要等到晚上或者明天才能与签判单独见上一面的,倒真正是想不到,今儿个一大早,您就到我这儿来了,难怪一起床外头喜鹊就叫个不停呢!”郑则仕看起来平静的眼眸之下,掩藏的却是丝丝喜悦。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如今萧诚是联合会的实际控制者,有地盘,有钱财,有军队,而这,正是郑则仕一直以来想要攀附上去的人物。
最开始投资联合会的时候,郑则仕是完全没有想到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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