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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棠的本意是想从半夏这里找到些信心,没曾想半夏熟练地握起毛笔,轻松随意就写下一篇桃夭。
看着书法娟秀的梅花小楷跃然纸上,沈棠觉得她又一次受到了打击。
不是说没怎么学过吗?
比她写的好看的不是一丁半点。
她在现代的十六年到底用到哪里去了?
现在想想,她连“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是啥意思都不知道了,十几年所学的知识全部消失无踪,如今整个人跟个文盲没多大差别。
而且在现代,由于长时间的使用手机电脑,沈棠已经到了提笔忘字的程度。
日常工作,除了签名之外也不需要写字。
所以哩,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半夏写完,有些不好意思道:“婢子献丑了。”
沈棠险些吐血,“这样还算是献丑?比我写的可好太多了!”
“钱嬷嬷之前一直嫌弃婢子写字丑……”
沈棠嘴角一抽,半夏这样的字都能算得上是丑的话,那她现在写成这样,钱嬷嬷看到的话怕是要气的背过气去。
“说起来我也有许多年未曾见过钱嬷嬷了。”
沈棠翻阅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几乎是将钱嬷嬷当成母亲的,毕竟原主的记忆里没有秋氏,唯有护着她到了十岁的钱嬷嬷。
半夏叹息道:“婢子是钱嬷嬷买回来的,只与钱嬷嬷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如今想来,怕是钱嬷嬷早就存了离开的心思,所以才将婢子买回来陪着小姐。”
但是对于两个那么小的女孩子来说,钱嬷嬷离开后的生活很难熬。
原主那个时候只有十岁,半夏七岁,即便是再机灵的孩子,也只是个孩子而已,正是需要长辈陪伴的年龄。
虽说庄子上有不少下人,可那些人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是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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