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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刑罚都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因为它涉及了一个概念,株连!
所谓株连,就是一人犯罪,全家都得死。
这种事情,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比比皆是,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政治正确。
究其原因,是因为古人重视宗族血缘关系,这就导致个人不能成为个体,反而是一家一姓,才能代表整体的概念。
正如此刻被林朝打为董卓党羽的曹豹,他从贼是他一个人的事吗?
压根不可能!
没有下邳曹氏在后面支撑,他曹豹又算个什么东西?
反之亦然,曹豹若有罪行,整个下邳曹氏也绝对脱不开干系。
因为这中间,还涉及到责任与义务的概念。
倘若一个人出身世家高门,自幼便享受着寻常百姓求而不得的物质资源,教育资源,那他就有为家族效死的责任与义务。
家族成势,他的地位水涨船高。
家族没落,他要想尽一切办法重振门楣。
家族消亡,他也得跟着一起殉死。
你吃家族的,喝家族的,没有家族的资源,哪来你的今天,所以不要说自己无辜。
你所在的家族,若是剥削百姓才得享荣华富贵,那百姓起义时,诛杀你全家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因为你从家族那里得到的一切,都是家族从百姓身上刮下来的。
若你所在的家族,靠着贪墨不法才有的锦衣玉食,那朝廷清算时,夷你三族你也不要喊冤,因为你没资格!
家天下的时代,所谓的出身,即是助力,也是原罪。
正如之前汉室积弱时,曾屡屡派出宗室女向北边与匈奴和亲一样。
后世常有人说,用女人换来的和平,是男人的耻辱。
当然,只要是个有血性的男儿,都会认同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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