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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这么穿,看起来很有贵族气质?”唐陌在罗杰的面前,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
这套衣服是订做的,在布纳斯小镇上最体面的裁缝铺子里量身定做。老板的孩子是唐陌的学生,所以价格还给了个相当大的优惠。
将马甲套在身上,唐陌甚至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变得沉重了一些。这年代的服装还不那么简约,袖口上都点缀着繁复的花纹。
“你现在已经是伯爵大人的守护骑士了,穿衣方面自然是要更体面一些。”罗杰帮唐陌将外套拎了起来,看着他身上一丝不苟熨烫妥帖的灰色套装,有些不满的埋怨道:“就是你为什么要选灰色呢?这布料看起来可真的是太土气了。”
“耐脏。”唐陌可不愿意和老罗杰解释自己为什么在明黄色与天蓝色还有大红色之间选择这么一种最不起眼的灰色。
在他熟悉的那个世界里,选红色蓝色黄色或者绿色西装的人,要么是逢场作戏的廉价艺人,要么就是下午就被乱枪打死的张扬傻子。
所以,他随口编造了一个让老罗杰哭笑不得的理由,在套上外套之前,将一个特制的三角形的枪套套在了自己的腋下。
他将韦斯还有泰格都还没有见过的柯尔特左轮手枪插进了枪套之中,将枪套调整到了一个舒服的位置,这才张开双臂,任由罗杰帮他套上了外套。
“怎么样?从外面看,看不出来吧?”唐陌笑着摊开了双臂,向老罗杰展示了一下。
老罗杰摇了摇头,肯定的说道:“相信我吧,孩子!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一支手枪可以藏在腋下的。”
“现在有了。”唐陌放下了胳膊,略微感觉了一下,觉得还算不错,就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来:“帮我照看好这里,告诉崔西大婶,晚上的时候,我要吃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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