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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赌一包辣条,洛明珠和陆远都不是一般人,要是这本书的设定里有武者,那他们肯定是武者。”
“只有我一个人觉得陆远比小开子帅么,小开子用透视眼打起架来还比不上陆远。”
酒吧混战是上帝视角,不是林开的视角,那段描写中陆远是真的牛逼坏了,颇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出手凌厉至极。
底下有人反驳,“主角要是一开始就牛逼,那还写个鬼。”
“小开子不太行啊,还没洛明珠有魄力,明知道是假的,也不敢像洛明珠一样把瓷器砸了。”这一条有十几个点赞,赞同林开不太行。
“只有我一个人作者把主角写的有点猥琐么?还有,这个洛明珠倒底是不是察觉了小开子的透视眼?”
“不是你一个人觉得猥琐,作者描写女人的身体有些露骨,看多了就觉得恶心的慌!”这一条有几个点赞。
“按照常见的套路,谢雨霏和聂双双所碰到的困难是不是都该由主角来解决,怎么这本书里,哪都有洛明珠?”
“怎么,只能英雄救美,不能美人救美人!?洛姐就是热心肠!人美心善不行么!还不允许抢林开风头了?”
梁秋月合理怀疑这是位女性读者,还是个很喜欢洛明珠角色的女性读者。
楼主回她,“这不是抢风头的事,就是觉得哪里怪怪的,举个例子,梳头,头发打结,虽然最后梳通了,但总感觉没那么爽利。你明白这种感觉么?”
梁秋月看到这条评论有点手痒,想给他回一条,“系统,我既能看到连载和评论,那能不能写评论?”
系统:“你试试。”
梁秋月用手划拉着无实体透明的屏幕,就像是划拉着手机屏幕,她回复楼主,手写出:“是以林开的视角展开的,你先入为主理所当然的把他当成主角,若你抛弃这个视角,还会觉得别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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