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就在常夜坡后街的一幢陋屋,与阿缝同居在一起。
阿缝那时候有三十七、八岁年纪吧。出生地是邻县的农村,在故乡有明媒正娶的丈夫,可是嫁过去不久丈夫就病倒了,过着时好时坏的日子,为了赚一些医药费,她被迫来到常夜坡工作。
那种年纪,当然不方便接客,在一家还算正经的旅店做着下女的活儿。她细皮白肉,又有微胖的柔软,因此要她的男人着实不少,可是她倒坚贞不二,过着一清二白的日子。
这样的她,也不晓得怎么个缘故,对我倒是心身两方面都相许——是的,只因她是为了生病的老公,不惜置身花街打工的倔强女人,所以反倒跟像我这样一个窝窝囊囊的没用男人合得来的吧,我这边年纪也大得与其找那些年轻,光懂得胡闹的女郎,毋宁更希望有个正经的,却也被花街的灯光洗濯过的一副沈润的身子。
老妻过世后不久,我就向阿缝试探了一下。不料她也正好因为老公病况恶化,医药费负担更沉重,开始对前途有了一抹不安的当儿,没第二句话就答应了。然后,是的是的,我们就像一对老夫妻那样,在坡上一角,悄悄地过起了共同的生活。
不,不,关于我的身世,就原谅我不必提了吧!
我是邻镇一家布店的第三代店东,生来不是做生意的料子,膝下又没有一男半女,所以把店里的事交给掌柜,大约两年前开始,有一半的日子流连在坡上的阿缝住家。
这一年四月,正是樱花纷谢的一日,阿缝告诉我老公过世了,我们便商量起过些日子——正是后来事件发生的时候——找间大些的屋子,名正言顺地一起过日子。
——是的,下面我要告诉您的事件里,扮演了某个角色的男子,他正是住在阿缝隔壁的一位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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