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栋第一眼就看出公子顺是个特矫情的人。..这是句老燕京话,白了就是资产阶级情调特别浓郁的家伙。这种情调属于蓝调,蕴含了对生命的追求表现为傲慢与偏见,是一个只要给他机会就能将下巴翘到天上去的人物;只可惜境遇堪怜,一身纹绣的上等衣裳上早已经补丁摞上了补丁,却偏偏不肯换下来。
公子顺爬上白栋的艨煌后,第一件事就是整齐了衣冠面露贵族式的微笑。他的手中托着一只酒坛,封泥掉了一多半,透出阵阵酒香,居然还是上品。这便是他这个破落贵族最后的面子和骄傲了,坛子里是窖藏了最少五十年的好酒,还是他做水匪前从一位侯爵的墓藏中盗出来的,自己都不舍得喝,今天是天下闻名的白子要请他喝酒,带上这坛好酒来也算有面子。
“早知故人远,何不结新朋,与君临水会,一心求封侯!”
没有诗才还是不要做诗的好,更何况还是白栋的新诗体?字数虽然要求的少了,却不比辞赋等类可以动辄千言,哪怕大半写得平庸,只要有几句睛之笔也算佳作。公子顺却偏偏要勉强,见到白栋首先就吟了一首诗,还好他也算有自知之明,选择的是对格律要求不高的五言绝句,而且也有言志之意在内,算是六十分勉强及格。
“呵呵,公子倒是个妙人儿。不过你见到我就要封侯怕是不妥吧,难道不知我还没有封侯呢?”
疯子!
陪同白栋的桑娃子和公输直第一感觉就是这家伙疯了!
封侯?公侯伯子男,知道天子致伯是什么意思麽?就是天子致书。承认一方伯为霸主!就连秦襄公当年也不过才是个伯爵而已。就算是如今。赵国和齐国的国君连个公爵都还没能封上,还是侯爵呢!这个盗墓贼却一张嘴就要封侯,那不是将自己和赵国齐国的国君相提并论麽,这不是疯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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