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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哪里传出来一阵机车轰鸣的声音,两个人的精神都是为之一振。Va
觉得要么是林森疯了,要么是自己疯了。
这一狂野的汉子,吃饱了撑的装文艺?
他却不知道,林森的身上,是真的有纹身的。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母LO,纹在他左臂内侧,靠近手臂最上端,平时都有衣物遮掩着,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也根本没人能注意到。
这个纹身,在他身上已经纹了将近四年了。
方尔虽然是小女孩的性子,但终究天性还是喜欢那些看起来浪漫浮夸的东西。比如电影里面总说女孩吃花言巧语那一套,她虽然平时闷闷的不说话,可在他说了一句甜蜜的情话之后,也会笑得合不拢嘴。
纹身,大概是她看了某部电影之后的突发奇想。
那个时候方尔还是他的助理。有时候他太忙,而她因为赖床的关系没能跟上工作人员,基本上会在家看电影什么的。
有天他回来的时候,方尔就像是一只双眼冒着亮光的小狗似的,扒在他身上不下来,怎么说都要去纹身。
最后两人在那种三无的店面里,纹了身。他纹的事LO,而方尔身上,纹的是VE。
组合起来,是LOVE。
俗套的情节,俗套的爱情,那个时候林森嘴上说着不安全,心里却也是暖烘烘的。可现在,怎么就连一个抱怨的人都没有了呢?
正想着,林森突然觉得自己像是被雷从天灵盖劈中似的,如果那个林小雅真的是方尔,那么她的身上肯定也会有纹身。
呵,饶了大半圈,他还是死不了心吗?既然死不了心,那就把事情弄清楚吧,就当是他拽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
三个月后。
林小雅日常LOOK,就是早上一大早起来,坐在海边吹吹风,然后又坐在自己的钢琴面前弹弹琴,总而言之,她基本上是闲的头上都要长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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